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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茂名市统计局依法公开的统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茂名市统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分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纸质版《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电子版《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登录茂名市统计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下同)统计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电子版《指南》,也可在茂名市投资服务中心大厅索取纸质版《指南》。

一、主动公开统计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茂名市统计局依法公开的统计信息为茂名市统计局制发的非涉密公文、数据类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统计数据与资料;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市统计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具体参照《茂名市统计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茂名市统计局依法公开的统计信息主要是通过《茂名统计公报》、《茂名统计年鉴》、《茂名统计月报》手册和茂名市统计门户网站公开,另以新闻发布会以及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1.《统计公报》

《茂名统计公报》,每年3月25日前出版,实行《茂名日报》刊登的发行方式。

2、《茂名统计年鉴》,,每年10月25日前出版,实行赠阅发行方式。赠阅范围:市四套班子领导、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省驻茂各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市直大专院校。

3、《茂名统计月报》手册,每年3月开始,于25日前出版上一月《茂名统计月报》手册,实行赠阅发行方式。赠阅范围:市四套班子领导、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省驻茂各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市档案局可查阅《茂名统计年鉴》。《茂名统计年鉴》编辑部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2号大院,邮政编码:525000,电话:0668-2911313。

4.统计网站

茂名市统计网站(www.cdmcrs.com)开设茂名市统计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统计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茂名市统计局公开的统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市统计局公开的信息,将在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茂名市统计局申请获取相关统计信息。

(一)受理申请

受理机构:茂名市统计局综合和法制科

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2号大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668-2911313

传真号码:0668-2284648

邮政编码:525000

电子邮箱地址:mm2911313@163.com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茂名市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茂名市统计局综合和法制科领取,也可以在“茂名市统计信息网”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茂名市统计局综合和法制科暂不受理通过信函、电报、电话、传真、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登记

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政府统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口头或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根据实际工作,经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统计信息公开告知书》;

(2)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出具《统计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市统计局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出具《统计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统计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6)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出具《统计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