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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广东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试行)》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茂名市统计局
2017年3月30日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转发《生活性服务业 统计分类(试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