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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试行)》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的通知

茂南区发统局、电白区统计局,各县级市统计局,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

现将广东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试行)》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茂名市统计局 

2017年3月30日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转发《生活性服务业 统计分类(试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的通知.doc